招商引资有重奖,撸起袖子加油干!
| 招商动态 |2017-02-21
南宫市2017年招商引资奖励条
1、对社会引资人,引进核心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投产后,按实际投资额的3‰给予引荐人奖励,5000万元以上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4‰给予奖励,亿元以上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5‰给予奖励(最高不超过300万元)。为鼓励引荐者,所引进项目签约并缴纳保证金后兑现应奖资金的50%,建成投产后再兑现其余50%。
2、对引进2亿元以上的融资项目、单体项目(包括总部经济)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、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的,按单体投资1亿元项目标准奖励。
3、对单体投资超亿元的项目并实现当年签约当年投产的,可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市政府合同聘用岗位工作,且单体项目投资每增加1各亿即增加推荐一名人员。